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(左),被控透過立委鄭天財助理張騰龍(中)充當白手套,收受信創工程負責人陳登來(右)賄賂,護航雲林道路工程品質改善計劃審查,三人均收押禁見。 本報資料照片
桃園市調查處最近密集提訊在押的張之明、立委鄭天財辦公室「執行長」張騰龍、高雄信創工程負責人陳登來,張騰龍與陳登來承認行賄,但張之明否認收賄,全案已進入收網,近日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
弊案爆發初期,外界以爲張之明僅接受喝花酒,但調查局發現,張是營建署四巨頭之一,地位僅次涉貪下臺的前署長葉世文,他負責審覈前瞻預算中道路工程品質改善,金額數十億元,是許多營造業者亟欲攏絡的大咖級官員。
張之明不僅貪財更愛女人,但他鮮少涉足聲色場所,江俊升投其所好,從宜蘭找來清純的黃姓女藝術家,專門當張的職業小三,每月生活費及開銷均由江支付,黃女認爲此交易相當划算,要江先付五十萬元「陪睡金」。
據瞭解,黃女是八年級生,年紀與張差廿四歲,她在宜蘭有開設畫廊,常在臉書貼出畫作,江俊升利用邀約張之明餐敘機會,在飯局中介紹黃女給張,張見黃女驚爲天人,旋即加LINE交換聯絡資訊,黃女依江交付的「任務」,用美人計和已婚的張成固定性伴侶,黃女花完五十萬後,又向江索討廿萬「續約金」。
蒐證顯示,江俊升爲討張歡心,常在臺北高檔無菜單鐵板燒「明水然」、海鮮名店「竹家莊避風塘料理」設宴,席間均叫飯局妹陪酒。另名莊姓廠商爲使嘉義道路標案通過審查,也曾招待張去KTV找飯局妹坐檯,並指定花名「寶寶」飯局妹陪張開房,費用均由莊支付。
據調查,張之明妻子也在營建署工作,但張卻常私下邀約黃女出遊,兩人多次在臺北市高檔飯店幽會;黃女有時與張發生關係後,就會再向江俊升索「夜渡資」,江每次都會支付黃女兩至三萬元,前後估計總共給了一百萬元。
張之明辯稱,黃女是他「密友」,不是江俊升出錢包養的小三,黃女向江收的七十萬元生活費,是他先請江「代墊」,後來都有清償,沒有對價;黃女說,她曾跟張要過「薪水」,但張要她去跟「江董」收,錢確實是由江支付,「反正我拿錢辦事,誰付錢不重要」。